*再上风口浪尖,男同志生育何去何从
文章分类:同性生育 发布时间:2024-09-13 阅读: 1251
1近日,除了浙江的首例同性伴侣抚养案,另外有两则生育相关的新闻爆出。一则来自域外,乌克兰打掉涉嫌向中国贩卖人口的犯罪集团,据称还有至少140名中国公民正在接受调查,而被控贩卖人口的乌克兰人可能会被判处12年监禁,并被没收财产。

虽然我赞同男性也有生育权,但是不论走到哪,都要遵守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。买卖人口这样的事情不论在哪都是不应该的。同时,在我国,目前*也是被禁止的。原卫生部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中明文规定“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、合子、胚胎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*技术。”
此次这个*机构被查也不是第一个。我最常讲的一个*机构被查的案例就发生在我的老家武汉,当初武汉也是国内一个有名的*产业链所在地,在赫赫有名的“长江*网”上,公然通过网络进行*的宣传和招募人员的活动,2015年,该机构被查,没收违法所得609万,同时罚款20万元。在广州,也有*机构在*过程中因为同时买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涉嫌刑事犯罪,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案例。
3一方面是部门明令禁止,实践中严查严打,但是另一方面,不可否认的是,中国确实有人有生育的需求又自己无法生育,这种问题,如何解决?一般情况下,如果可以的话,收养当然是一个最优选择。我国的《收养法》有一个很先进的规定,就是允许没有结婚的单身人士进行收养。这一规定对不婚、同性伴侣来说是有优势的。但是,收养最大的缺点就是有收养意愿的人太多了,孩子太少。以广州为例,我们近期进行过咨询,如果是目前开始去申请收养,会排在收养替补名单上的五百多号,这意味着如果持续排号,最快也要四年左右才有可能排到,而且排到了也不见得就可以收养成功,还是要看排号时具体的情况。如果是目前就有养育孩子意愿的人,可能会等不了。如果确实要生育孩子,而且确实只能通过*的方式,那么第一建议就是不要在国内*。如前文所述,*在我国是被明文禁止的,所有号称在国内*的机构,不论讲的多么的天花乱坠,不论看起来多么的正规,都是违规操作。在过往的实践过程中,我们看到了一些*地下中介的各种不合理的操作,例如“圈养”代理孕母、找偏远或者贫困地区的女性以及残障来做代理孕母、性别不符合客户需求就流产重做等等。我相信真正理智的人,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下的。不规范的行业侵犯的是所有人的权利,不会仅仅是一方。有一类消息过往新闻似乎报道不多,但是我们经常遇到,就是地下中介由于操作不规范,有可能会跑路或者违约。例如签好了*合同,支付了款项,后来中介直接把他拉黑了,找我们帮助维权。也有一些是孩子都抱回家了,发现甚至不是自己的孩子,来找我们帮助维权。虽然相当多的情况都可以成功维权,但依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维权成本。我们不建议通过违规的方式来实现权利。一般如果要*,伤害最小的方式还是到法律明确允许*的国家或地区进行。正规的*过程需要律师的介入,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程序;有资质的医生全程跟进,确保孕母和孩子的安全;代理孕母本人知情同意;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建立信托,确认整个过程支付安全;出生纸记载正确,领取合法的旅行证回国。在这样的操作下,各方的权利才有可能被保障,*才有可能更不像是一个“吃人的产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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